启用注射执行死刑方法
省法院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注射执行死刑刑场指挥程序》,指导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完成了有关准备工作。2001年12月21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率先对两名死刑罪犯采用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新建的注射执行死刑刑场内实施。从罪犯押入刑场到执行完毕,罪犯尸体撤离,共用7分钟。执行实践中,罪犯乐于接受注射执行方法,心态相对平静;药效反应很快,被执行罪犯面部及肢体没有痛苦和挣扎表现。这是本省死刑执行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