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法院信访工作保持三年“三无”
绥棱县法院连续三年保持无越级访、无进京访、无集体访的信访工作“三无”记录,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达标优胜单位,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他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将所有信访案件全部纳入流程式管理。从投诉、受案、确定办案小组、召开听证会,到做出处理决定、通知答复信访人,平均结案时间仅为17天,最短的2天。院里配备了两名审判员专门负责信访案件和流程管理,设置了来诉来访人员休息室,在公告栏每天公布当日接待人员的姓名、职务。对重点问题实行院党组集体听证制。在信访听证和周二院长接待日的基础上,对社会影响大、问题性质较为严重、矛盾可能激化的信访案件,由院党组集体听取申诉、答辩,现场予以处理。实行信访“三查”联动机制。坚持信访隐患排查、信访办理督查、信访工作发生问题查处三项机制紧密结合,使信访工作一直保持“有访必查、查必有果、查实必处”的良好态势。实行按档跟踪回访制。对来信来访并举行信访听证会的,由立案庭分别建立档案,相关部门定期回访,并将回访情况送立案庭归档,院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回访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评之中,对发生越级访、进京访、集体访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提职晋级资格。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