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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工作

  1月15日至9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活动。在专项行动中,与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贪污贿赂等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限期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的通告》。在《通告》期间,有2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4月29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各级检察、公安机关携手联合对在逃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统一搜捕行动,将1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对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督捕对象,全部上网通缉,建立了追逃工作的长效机制和数据库,将一批省检察院挂牌督捕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全省共有285名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是历年来抓获逃犯最多的一年,挽回经济损失8 000余万元。在为期9个月的追逃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有251名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其中抓获158名,投案自首93名。涉案金额1.12亿元,抓捕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9名。本省追逃专项行动归案人数居全国首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重庆追逃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省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介绍了本省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省检察院、哈尔滨市检察院和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追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卢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