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职务犯罪预防工程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实施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年工程。构建预防大格局。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各市(地)和大多数县(市、区)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在全省基本形成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构筑预防大网络。全省检察机关与重点行业和部门建立了协作网、联系网、预防网,基本形成了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大网络。省院与省级金融、证券、保险系统等19家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分、市院在金融、证券、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系统预防、重点预防。哈尔滨市检察院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同步预防,哈尔滨道外区院运用危险点预防法,协助哈尔滨第三发电公司建立了20余项规章制度,在企业投资52亿元技术改造中节省资金8 000余万元。伊春市西林区院协助西林钢铁公司建立了招标采购、廉政建设等25项制度,实现了“零犯罪”的目标。北安市院协助黑河电业局制定了50余项管理制度,仅农网改造一项就节省资金600余万元。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各级院积极营造预防氛围,送法进企,以案释法。哈尔滨市院编撰了《预防教育读本》、《预防职务犯罪知识问答》等资料11万余册。道里区院在哈医药集团、电业局等单位开展了“预防杯”法律知识竞赛。佳木斯市院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50余场大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展览。鹤岗市院在市电视台创办了《案例点击》栏目。省院承担了高检院《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策略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卢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