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五结合”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省监狱局、劳教局面向社会全面推行狱(所)务公开,坚持在罪犯劳教人员减刑(期)、假释、保外就医、准假、百分考核等环节上实行“阳光工程”,受到广大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级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部门通过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公开办案(证)程序、办案(证)时限、收费标准以及赔偿规定等,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受到当事人的普遍赞誉。全省推行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召开后,省司法厅召开了厅党委扩大会议,提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五个结合”:一是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贯彻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二是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树立“龙江人良好形象”,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三是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结合起来;四是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五是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会议确定省监狱局、劳教局、省公证处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作为试点先行推开。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