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
完成了《黑龙江省产品质量条例(草案)》的起草、协调、调研、修改工作,参与《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该条例已于2001年7月1日正式施行。协调起草了《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计量员管理办法》。在全系统开展了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组织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统一选拔了8名法律专业人才为全系统人才共享资源;制定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对投诉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印发了《2001年度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各地市技术监督局开展执法责任制自查、互查和考核评比工作,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李新峰 高 捷 张训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