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
2001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积极稳妥地开展县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基础上,进行了县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试点审计,取得了可喜成效。全年各级审计机关共对2 086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比上年增长83.1%。其中,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81名,党政领导干部1 905名(地、厅级干部8名,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14名,地、市部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338名)。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使用于部提供了依据。2001年,被审汁领导干部晋升41人,平调890人,免职、降职、撤职95人。强化了对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个人经济问题100万元,其中挪用67万元,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分清责任,规范行为,促进了企业改革。截至12月末,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81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行为金额306 835万元,其中:主管责任122 949万元,直接责任10 465万元。揭露问题,严肃财经纪律,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不仅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对被审计人及所在单位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合规、合法、有效的监督,同时揭露、查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及单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孙洪波 曲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