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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1年,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哈特派办)共完成审计项目计划25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5亿元,决定处理处罚11.5亿元,已收缴4 524万元,要求纠正问题金额73.7亿元。审计报告、信息被批示、采用66篇次(国务院领导批示5篇次,中办国办采用11篇次,转送各部委22篇次,审计署采用24篇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20人。
    财政审计
    2001年,哈尔滨特派办完成了对长春海关及所属部分分关的通关改革、关税征管、保税货物监管以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在保税货物监管、执行税收政策和关税征收三方面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 331.9万元。完成了黑龙江省2000年国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对全省各直属厅局国债资金收付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资金覆盖面达到100%,查出国债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及对工程质量疏于管理等多方面问题,涉及金额30.36亿元。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及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4家地市级中心支行200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从财务收支真实性人手,查出自办实体脱钩不彻底损失巨大等13类问题。在对大连国税局西岗分局、直属分局和庄河市国税局审计中,共查出各类问题18个,涉及金额66 125.36万元;在对国家金库大连市分库2001年收纳、划解、入库及退库等情况的审计中,共发现各类问题8个,涉及金额8 196.1万元。
    金融审计   2001年,哈尔滨特派办坚持以信贷资产质量审计为主线,把揭示重大违规经营作为审计重点,与济南特派办共同审计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本级,并独立完成了原青岛市分行、烟台、淄博及部分支行审计。共查出中国银行通过多种方式违规掩盖不良资产11亿元、企业所欠利息1.3亿不入账、搞假合资投资19亿元兴建综合楼及通过实体大肆滥发奖金福利1 000万元等27类违纪违规问题,违规金额56亿元。完成了对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境内部分中心支行审计及过渡户审计调查。在对哈尔滨中心支行及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4个市(地)级中心支行审计中,有针对性地对融资中心的撤并、“三产”脱钩以及所造成的资产损失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多计利息收入、多计业务收入、乱用会计科目列支各项支出、各项预算指标支出超支调账、其他支出超预算指标列支、账外固定资产、不合理列支及自办实体清理脱钩不彻底损失巨大等13类问题,违规行为金额1 000万元。从10月份起,审计署对人民银行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做了重大的调整。据此,哈特派办以资产质量为中心,从信贷和外汇资产入手,有重点地选择了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绥化、黑河2个市中心支行进行了审计,共查出少计存款准备金罚息收入236万元;截留利息收入用于部门招待等费用支出33万元;违规购建固定资产形成账外资产200万元;违规发放再贷款1 400万元;违规办理票据回购3 000万元;监管不力、违规为企业办理境外投资30万美元和监管不力、应罚不罚擅自对企业收取抵押金及违规多头开立银行账户等11类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完成宝成铁路电气化复线(成都局段)建设项目审计和哈大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审计,已查实违规行为金额14.6亿元。主要是:四川省有关单位截留、克扣宝成铁路征地拆迁资金7 150.52万元,挪用、挥霍7 941.74万元;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下属六公司利用设计特殊地位违规承包工程并将其压价转包,获取差价收入5 865万元;铁路工程擅自变更设计,抽审不实比例约为40%;宝成铁路道渣偏大,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宝成铁路复线安昌江及涪江桥河岸护堤工程偷工减料、质量低劣,损失严重;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监理工作严重失职等。
    经贸企业审计   2001年,哈特派办与沈阳特派办共同开展了对哈尔滨电站集团公司200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该集团公司用代表国家管理的“贷转投”、“特种贷款”转为国家资本金部分2.8亿元核销其控股子公司不良资产;下属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工资结余1.47亿元(含利息2 843万元)存账外与少提固定资产折旧1 812万元等严重经济问题。客观反映了企业改革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急需国家帮助解决的困难。在原有财务收支审计方式的基础上初步探索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路子,利用多种指标全面评价企业效益,对违纪问题做了责任划分,建立了企业数据库,为今后国有企业审计拓展了新的方向。
    行政事业审计   完成了黑龙江、吉林两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200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对黑龙江省贸易厅和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进行了审计调查,参加了国务院十二部委联合进行的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在对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下属8个分支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5个分支局审计中,查实被审计单位主要以一次性收费填开两种票据、将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存放外单位并提取现金、将执法收费转为自办实体收入的方式截督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巧立名目领取双份工资、擅自设立收费内容和标准、只收费不检疫等多方面问题,违纪金额5 660万元,追回被侵占国有资金57.5万元。
    农业与社会保障审计   2001年,哈特派办对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此项审计任务涉及该省的财政厅、林业局、粮食局、农发行等单位,审计的内容包括省本级工程计划下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以及所属大通、玉树两个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审计资金总额1 381.04万元,查出违规行为430.3万元。审计中重点抽查了大通县4个乡镇9个村1 203户和玉树县结古镇2个村73户具体退耕户的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情况。查出中央财政粮食补助资金347.19万元下拨不及时;截至2001年6月底,青海省尚有500万元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未拨付;《粮食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严;种苗补助费违规用于防牲畜围栏支出等78.97万元;弄虚作假,将村集体机动地退耕,并以假退耕名义领取现金补助、补助粮共计28 049元;违反规定擅自扣留生活补助款13 330元以及部分退耕还林(草)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农户反映粮食质量差、农民不愿意退耕等政策性问题。 (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