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
2001年,全省耕地面积比上年减少1.10万公顷。其中,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0.39万公顷,生态退耕占用耕地0.59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0.02万公顷,灾毁耕地0.10万公顷。以上各项分别占耕地减少总量的35.5%、53.6%、1.5%和9.4%。新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 156公顷,保护率达到86%,高出法定比率6个百分点。全省共为各类建设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228批次,土地征用报件149件,审批用地4 407公顷。其中耕地转用2 693公顷,补充耕地2 707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全省通过建立省、市两级补充耕地储备库,入库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已达201个,储备耕地35 882公顷,其中省级储备22 882公顷,市(地)级储备13 000公顷。 (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