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国土资源机构建设

  截至年底,全省13个市(地)均在原土地管理局和地矿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了国土资源局,在内设机构的设置上基本与省国土资源厅保持一致,市对区的垂直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各项职能已逐渐到位。同时,各市(地)原土地管理局、地矿局全部撤销。 (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