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5 715个(不含当年被取缔、关闭矿山)。按经济类型划分,有国有企业622个,集体企业3 162个,私营企业l235个,其他内资企业691个,外资企业5个;按生产规模划分,有特大型矿山10个,大型矿山12个,中型矿山39个,小型矿山5 654个。矿山企业从业人数为521 929人;年采掘矿石总量30.18亿吨,其中石油4.07亿吨,天然气25.05亿立方米;实现矿业产值821.73亿元,其中石油(含天然气)760.52亿元,煤炭46.41亿元,黄金2.19亿元,黑色金属0.16亿元,有色金属0.80亿元,建材及其他非金属10.79亿元;人均矿业产值15.74万元。全年全省共开发63种矿产,对其中的5种共伴生矿产进行了综合开发利用,实现销售收入5.85亿元。 (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