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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规

  2001年6月8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绿色食品信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规。农委系统组成5个省市县三级联合工作组,分赴全省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各地打假工作。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 143人次,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 709个,查处违法种子1 688吨,价值440多万元;农药90.85吨,价值530多万元;肥料3 203.2吨,价值260多万元。依法取缔非法制假售假窝点18个,罚款金额76万余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 210多万元。共检查农机销售网点3 200个,检查农机维修网点5 950个,对个体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的未经农机检测鉴定机构检测鉴定的产品和无标牌、厂名、厂址、说明书、合格证的产品进行了清理。省农委立案查处重大、特大生产销售假劣及不合格种、肥、药案件25起,收缴罚没违法金额26.82万元,其中查处的假冒“庆发”牌西瓜种子案件,是全省一起最大的跨省制售假种子案件,这批假西瓜种子可种植面积666.6万多公顷,已追缴假西瓜种子60箱(3 000盒),占本省境内全部假种子的64.5%,为瓜农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还出动执法宣传车144辆(次),发放宣传资料35.7万份,举办法制培训班9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1.8万人次。做到举报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没有发生大的农药、种子事故,使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杨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