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监督
2001年,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依法制疫”的原则,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者的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动物疫情的发生,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畜禽死亡率分别为大牲畜0.25%、猪0.19%、羊0.85%和禽2.014%,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指标。接种猪瘟疫苗16 507 878头份,免疫率为97.49%;接种猪丹毒疫苗16 414 996头份,免疫率为96.49%,接种猪肺疫疫苗9 402 359头份,免疫率为55.5%;按种鸡新城疫疫苗173 545 916羽份,免疫率为91.53%;按种禽霍乱疫苗96 076 342羽份,免疫率为41.13%,雏鸡新城疫Ⅳ系免疫接种109 776 920羽份,免疫率97.02%。一是加强体系建设,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畜牧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地从市县到县乡村都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职责和指标、强化了监督,做到了一级对一级负责。全省培训各级动物防疫监督人员10万多人次。二是控制源头,加强种畜禽场疫病监测。2001年重点对上年尚未开展监测的种猪场实施疫病监测工作,全省已开展7个种猪场290头份种猪检测采样工作,5家种鸡场4 608羽血清学抽检。三是加强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强化了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依法对出售和运输动物实施严格的检疫,做到染疫畜禽不出产地,病害畜产品不出屠宰厂(点),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全省共检疫活畜1 200余万头(只),动物产品3.8余万公斤。四是强化监督工作,建立良好的动物防疫工作秩序。全省共查处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规案件4 800多起,完善了检疫证章的领取、发放和使用制度。全省共发放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3 201本,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4 377本。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