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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企改革

  全省乡镇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年内要基本结束,新办企业要一律新企新制;已经进行改制的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实行规范运作,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针对部分企业改制不彻底、不规范、不配套和少数规模较大的骨干企业改制步伐滞后的问题,加大了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如牡丹江市对743户乡村集体企业实行“二次改制”,其中有55户企业属于规模较大、效益较好或资不抵债的难点企业,共收回变现资金7 450万元,退出集体股本金1.3亿元,卸掉债务包袱1.9亿元。齐齐哈尔市采取租赁、兼并、拍卖等形式,启动了30多户关停的大中型企业,盘活存量资产5 000多万元。全省90%以上的乡村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出现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私营、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局面。 (杜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