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省森工系统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森工产业总产值(现价)106.8亿元,增长6.4%。木材生产完成424.61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443.59万立方米的96%,比上年同期少生产27.89万立方米。木材销售387.2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88.4%,比上年同期减少56.7万立方米。木材平均售价438.79元/立方米,比上年同期提高10.11元/立方米,增收3 900万元。林产工业产值完成30.4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多种经营总产值及收入完成66.6亿元,同比增长13.2%。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亏损指标,全行业亏损9 700万元。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任务。推行管护经营责任制的林场(所)589个,占97.19%;分流安置富余职工15.49万人,一次性安置74 758人。中央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1.47亿元(不含一次性安置费),全部下拨到位。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组织的天保工程试点阶段的检查验收。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效果显著。更新造林完成55 734公顷,为计划的104.5%。查处森林案件9 067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 662人,收缴木材3 971立方米。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96.99%,监测覆盖率达到78.29%。森林火灾发生率为0.368次/10公顷林业用地,森林受害率为0.75‰。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大力发展以绿色食品和北药开发为主的多种经营。林产工业增加了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产量。森林旅游接待人数突破30万人次,收入达到1亿元。加强了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全系统增收节支达17 966万元。全系统提前一年实现“两基”目标,中小学集中办学,院校布局调整及培训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林区人口自然增长率达1.66‰。完成总局应用研究、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项目49项,承担省政府攻关项目14项,科技推广和开发研究项目26项,承担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林业局科技项目14项,获总局科技进步奖24项,省政府科技进步奖5项。职工年人均工资提高到4 287元,偿还陈欠工资3 572万元。全年收缴养老金2亿元,收缴率达98%,拨付养老金5亿元,争取省养老保险调剂金9 100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1 657万元,收缴率达110%,保证了基本养老金和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了林区小城镇建设,清河、方正、绥棱、鹤北、兴隆、亚布力、苇河、林口、东方红等9个林业局进入省级先进小城镇行列。 (赵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