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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商业

  省局(公司)制定《关于全省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重点清理与地区封锁相关的文件,以停止省卷烟销售公司对哈尔滨市区所有零售网点的直接供货以及撤销全省5个铁路烟草公司和全面清理职工亲属卖烟为标志,彻底解决卷烟批发同城多头供货问题。省局抓住牡丹江分公司组织零售户自律管理和对零售户许可证管理的典型经验,把落实国家局部署的城市网建达标与培育推广牡丹江经验的达标有机结合起来,以哈尔滨等中心城市为重点,大力推进城市网建。先后撤销哈尔滨烟草分公司所属的阿城、呼兰和尚志三个县级公司法人,成立卷烟销售配送中心,对分公司实行财务统一核算报账制试点。为适应国家税改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省卷烟统一最低限价,卷烟销售收入及结构明显增高。2001年全省行业共批发销售卷烟89.56万箱,同比略有增长,创“九五”以来新高。销售收入38.99亿元,同比增加2.78亿元,增长7.78%。商业实现利税4.08亿元,同比增长38.5%。全年销售一类烟8万箱,同比增长10.53%,销售二类烟8.1万箱,同比增长6.98%,销售三类烟37.2万箱,同比增长5.24%。 (张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