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省坚持城市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城镇体系,促进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建设现代化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了城市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以强化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环境为重点,通过合理扩大城市规模和调整城市发展方向,以及规划和建设一大批城市重点工程,进一步促进了城镇化水平和城市集聚效益的提高;以建立民主、科学、法制的规划管理体制为方向,有效推进了城市规划依法行政和依法建设工作的发展;以现代信息技术进步为动力,有力地带动了规划管理、决策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1.强化了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基础作用。各级政府强化规划管理职能、增加规划资金投入、建立政府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重大规划项目、加强协调城市规划与其他行业规划关系。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灵魂”、“规划是财富”、“先规划、后建设”等思想观念正在不断地被社会积极接受,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规划意识和规划舆论氛围。2.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经济要求,全省城镇体系不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 2001-2002)》于2001年12月通过了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审查。至此,完成了对全省城镇发展战略的重新调整。与此同时,全省确立和开始实施了以优先发展建设哈尔滨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大庆高科技现代化城市为龙头,以绥芬河等口岸城市为窗口,发挥大、中城市的带动作用,以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为重点的六级城镇结构的城镇发展战略。明确和逐步推进了“一圈牵动(哈尔滨大都市圈)、一带推进(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牡丹江、绥化重化工产业城镇带)、三Y拓展”、培育八大城市经济区的城镇发展策略,以及农村小城镇建设“五依三沿”、“一带两群”的发展方针的贯彻实施。3.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指导城市建设,加快了规划编制步伐。2001年全省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达到4 000余万元,比上年增加36%左右。大庆、哈尔滨、牡丹江规划编制资金投入均在500万元以上。全省完成了《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及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8部。4.落实“三个代表”思想和服务城镇化战略,为有效改善城市载体系统,提供了超前规划服务。全省哈尔滨、齐齐哈尔、七台河、双鸭山等城市全年规划改造和建设支路级以上城市道路230余条、870公里;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双鸭山、呼兰等城市,通过迁移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实施省委省政府“省市共建哈尔滨”等重要措施,规划建设了省展览中心、体育中心、科技馆等重大省市共建项目,有效地提供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服务;全省一年来共改造和辟建了110余个城市广场、出入口、特色街区。在全省树立了哈尔滨母亲广场、牡丹江文化广场、佳木斯站前广场等10个“省一建杯十佳广场”规划建设样板。5.不断深化规划设计体制改革,规划设计市场得到了大幅度开放。全省各地先后有清华大学、北大、东北师大、中山大学、中规院、大连规划院和省内高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等名院高手进入哈尔滨、七台河、大庆、伊春、富锦、龙江等省、市、县规划设计市场,承担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6.加快科技创新,推进了规划信息技术进步。以哈尔滨、大庆、伊春为代表的一些城市,开始将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全球定位系统(GPS)、卫星遥感技术(IS)、航空影像技术和规划审批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城市勘测和规划管理领域。以佳木斯、牡丹江为代表的17个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也已启动应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7.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了城市规划法制建设。2001年出台实施了省政府规章《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和省级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规划编制单位管理办法》等14部规划规范性文件;哈尔滨出台了《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管理条例》等;全省2001年共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 100余起、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罚款1 760余万元。 (杨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