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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情况

  1.本年报包括全省13个地市建设系统(含农垦总局)的工程建设、城市公用事业的伤亡事故年报。本年报平均人数为976 343人(含外省、中直进入本省施工人员),其中工程建设911 584人,城市公用事业64 795人。
    2. 2001年发生在本省辖区内建设职工因工死亡64人,比上年上升8.5%,其中工程建设死亡56人,与上年持平(本省施工企业死亡47人,外省中直施工企业死亡9人);城市公用事业死亡8人,比上年上升300%(热力公司系统死亡2人,自来水公司系统死亡2人,公共汽车公司系统死亡1人,上下水电线漏电死亡1人,排水工程坍塌死亡2人)。另有无证施工死亡22人,其中无证拆除死亡13人,土石方工程死亡3人,临边防护死亡1人,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死亡1人,施工机具漏电死亡1人,煤堆鹅头砸死亡1人,外电线路漏电死亡1人,锅炉房煤烟中毒死亡1人,比上年上升340%。另因施工现场管理不严,行人掉进施工坑内死亡1人。
    按行业分:建筑业51起,死亡54人,其中有资质企业发生事故46起,死亡49人,无资质企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房地产业14起,死亡22人,其中有资质企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8人,无资质企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14人;公用事业8起,死亡11人,其中有资质企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8人,无资质企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
    3.全省建设口2000年共发生死亡事故73起(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含无证施工22起),死亡87人,其中四级事故72起(一次死亡1人事故63起,一次死亡2人事故7起)死亡77人,三级事故3起(伊春一起无证拆除未报)死亡10人。
    4.伤亡事故损失工日536 625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12万元。
    5.事故类别:发生高处坠落事故34起(其中4人事故1起,2人事故3起),死亡40人,占死亡人数的46%,比上年多10人。发生触电事故12起,死亡12人,比上年少1人,占死亡人数的13.8%。发生物体打击事故8起,死亡8人,与上年持平,占死亡人数的9.2%,发生坍塌事故14起,死亡20人,比上年多11人,占死亡人数的23%。发生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中毒和窒息事故4起,死亡6人,占死亡人数的8%。
    6.事故发生部位:土石方工程发生事故7起,死亡11人;模板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脚手架(含吊篮吊架)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洞口与临边发生事故16起,死亡16人;井字架与龙门架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吊车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施工机具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外电线路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拆除工程发生事故15起,死亡20人;其他伤害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
    7.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得不好,以包代管较普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得不好;整改事故隐患不彻底,现场专职人员监督不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许多工地执行得不认真;主体施工防护不到位,临边、洞口防护措施不当或无防护;用电设备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垂直运输机械安拆队伍无资质;使用设备质量差、安全装置失灵;拆除工程未纳入监管范围;安全教育针对性差,全员教育不落实、安全交底流于形式;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肢解发包,挂靠施工招商引资项目行政领导干扰大,监管失控。 (闫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