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1年,全省环保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五”的良好开局。生态省建设顺利启动,走在了全国前列,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快,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了加强。“1231”工程开始实施,松花江、镜泊湖、兴凯湖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大兴安岭、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生态建设工程开始启动,哈尔滨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工业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有效地遏制了工业污染源达标反弹,工业污染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低空大气污染、饮用水源、生活噪声、机动车尾气切实得到了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2001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1.91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2.59%.较上年提高8.72个百分点;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4 617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62.69%、91.03%和53.23%;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均值68.6dB(A)和54.4dB(A),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21万吨,比上年减少0.16万吨,危险废物为零排放。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继续有所好转。水环境质量方面,各水期V类或劣V类水体比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大多数城市饮用水源地使用功能能够保证;大气环境方面,城市空气污染仍呈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均值略低于上年;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变化幅度较小。 (林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