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工程
黑龙江省“十五”环保工作重点流域和区域为一江(松花江)、两湖(镜泊湖、兴凯湖)、三区(大兴安岭、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一市(哈尔滨市),2001年为工程启动之年,有关工作进展顺利。《松花江流域(黑龙江省境内)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上报国家。加强了镜泊湖、兴凯湖环境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组织编制了两湖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注重防治结合,重点解决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控制湖区内旅游设施和农药、化肥使用造成的污染。启动大兴安岭、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三江平原湿地天然洪水调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已列为全国建设试点,建设规划正在编制。开展了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的筹建工作,对嫩江源头、汤旺河源头、嫩江中下游等重要功能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为下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大兴安岭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实施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哈尔滨市按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标准重新修订了规划。实施了蓝天、碧水、绿色、安静、朝阳等五项环保重点工程,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 (林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