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制建设
颁布了《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向省政府提报了《松花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黑龙江省排污收费管理办法》。在全省大规模地开展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配合各级人大进行了环保执法大检查,全省共出动12 186人次,检查2699个企业,查处了447件违法行为。省政府严肃处理了富裕县毁草开荒等6个重大违法案件,在全国反响强烈。关停、取缔“15小”和“新五小”企业123家,对沿301国道环境污染进行了集中排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了依安糖厂氧化塘泄漏对乌裕尔河的污染,并对直接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全省排污收费总额达到1.56亿元,比上年又有增长。加强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污染源在线监控,对1 245家企业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哈尔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年处理来信来访1.4万件,办结率达99:7%。牡丹江市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收到良好效果。 (林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