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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县级财源建设

  明确工作思路。省级财政注重以政策引导和思路帮扶为主,引导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把促进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为工作的切入点,认真谋划财源建设工作发展思路,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县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强化了支持力度。省财政厅为了加强县级财源建设,采取多种积极措施,如建立县级财源建设发展基金,同时利用贴息、担保、注资等形式吸引银行和社会资金,有效地缓解了县(市)资金紧张的问题。为支持县(市)开展招商引资,省财政对招商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 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给予配套注入10%的资本金,5年内地方财政不参与分红的政策,以鼓励各地招商引资、涵养财源、加快发展。加强了项目管理。省财政厅对县(市)申报的财源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研究、严格把关;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还邀请了有关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深入论证。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规范的项目库,储存了一批后续财源建设项目。建立了激励机制。省财政厅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全省县级财源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将各项财源建设项目指标逐一量化,以此作为考核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全年全省共分两批启动实施了249个财源建设项目,预计这些项目达产达效后每年可增加县级财政收入近5亿元。通过开展财源建设,2001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了5.6%,结束了近年来本省县级财政收入负增长和不增长的历史。 (陈佩钢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