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改革工作

  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步伐加快。按照总行的要求,印发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三定工作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制订了“三定方案”,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和内部退养手续,2001年共减员855人,实现了员工计划负增长。有计划地调整了网点布局。全省撤并农村信用社127家。改革内部管理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制,即年末按照各市地及县(市)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凡是排名最后的,一把手自动辞职。引入了承包机制,全省农村信用社各储蓄网点逐步推广了克山联社的储蓄所(柜)承包经营的经验。变任命制为竞聘制,各地农村信用社和县联社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实行了主任、副主任、储蓄所长等领导岗位的竞聘制。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即对新放贷款明确规定第一责任人,贷款包收,陈欠贷款区分情况合理确定第一责任人,实行责任人下岗或挂岗清收责任贷款。 (刘永成 徐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