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业务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超额完成计划指标。全省共实现保费收入127 511.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3%;人均保费51万元,比上年增加12.9万元。龙江人保占市场份额为84.8%,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其中,大庆分公司所占当地市场份额由上年的73%上升到83%,上升10个百分点。业务增速明显加快。全省保费收入同比增长6.54%,增速高于上年3.94个百分点,创近年最高水平。高于全省平均增速的有大庆、绥化、齐齐哈尔等9个分公司。结构调整效果显现。考核险种全面增长,协调发展。传统骨干险种业务主体地位、增长贡献地位仍很巩固;效益险种占保费收入比重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赔付率创近年来最低水平。共支付赔款65 913.3万元,赔付率为51.69%,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低于“九五”期间平均赔付率6.34个百分点,未决赔款12 108万元,同比减少2 980万元,同比下降19.75%。赔付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鹤岗、大庆、大兴安岭、七台河、黑河、牡丹江分公司和农垦业务部。承保利润成果显著。全省14个市地级分公司除佳木斯分公司外全部实现赢利。财务状况明显改观。公司总资产108 174万元,比上年增长6.17%;银行存款余额为27 529万元,比上年增加3 624万元,同比增长13.16%。展业平台进一步拓宽,大项目公关协调工作实现了新的进展。通过与6家商业银行建立大项目信息网,先后获得20多个超亿元的投资项目信息,总计投资额130多亿元。代理营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各公司普遍与银行、信用社、邮政、运管、旅游等部门建立了代办关系。营销业务比重显著上升。业务发展领域有了新拓展。在传统骨干险种高速发展的同时,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责任险,金锁家财险等新险种成为业务发展的亮点。内部管理得到强化。加强业务质量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总公司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办法,实行了保费、利润和费用等主要指标的季度跟踪考核。建立计划统计体系。推进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对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推行再保险新机制。向总公司申请购买了系统内巨灾超赔保障保险,有效地分散了风险,为公司的稳定经营创造了条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重点进行了经理经济责任、财务收支真实性、业务质量和内控制度审计,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加速了信息化建设。12个市地分公司开通了二级网络,近一半市地分公司开通了三级网络。进行了机构体制改革。按照“贴近市场,优化布局”的原则,进行了区域机构战略性调整,对一些规模小、效益差的支公司进行撤并,全省共撤并县区支公司9个,降格1个,办事处改为代办处4个,降低了经营成本。 (徐雪林 王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