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与管理
为达到国家提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得发生新的亏损挂账的要求,重点抓了四件事。增收节支。全省粮食购销企业继1998-2000年连续3年大幅度减亏之后,2001年实现减亏20.3%,全年累计亏损6.3亿元,比上年减亏1.6亿元。剔除周转库存不周转发生的费用利息3.8亿元、陈库存大豆(豆粕)费用利息1.7亿元和已拍卖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利息1.4亿元等3项客观亏损因素共计6.9亿元后,实现赢利0.6亿元;全年平均储存吨粮经营管理费用63.55元,比上年下降5.84元,减幅为8.4%。减员分流。全省粮食购销企业在岗职工已由1997年底的18.9万人减少到9.3万人,下降50.3%,提前完成了总体工作目标。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对大中城市市区的企业,通过集并库存和调整保护价粮收购流向,取消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实行放开经营;对地处非保护价粮产区县(市)不再承担或承担很少一部分保护价粮收购任务的企业,实行库存新老划断,或取消粮食购销企业资格,放开经营,或暂时保留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允许开展跨地区粮食收购业务;对地处保护价产区县(市)仍承担保护价粮收购任务的企业,要在继续坚持敞开收购保护价粮的基础上,改善经营机制,鼓励和支持其开展加工联营业务。 (付立中 鲁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