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专项资金

  124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获得“发展资金”支持,其中第一批支持49项、第二批支持75项,支持总额6 140万元。“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日益突出。第一批“发展资金”引导企业配套资金1.6亿元,第二批为3.2亿元,是第一批的2倍。第一批企业投入的配套资金是“发展资金”的6.3倍,第二批增至8.9倍。本年度企业投入的配套资金是“发展资金”的7.8倍,比上年增长1.11倍。“发展资金”的投入结构更加合理。重点培育对全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的优势产业群和特色主导产品,安排北药产业化项目32项,比上年增加14项;支持绿色品牌项目7项,占农业支持项目的1/3;第二批安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4项。启动“孵化专项资金”。首次尝试从“发展资金”中划拨出专项资金作为孵化企业的“孵化专项资金”,首批支持的孵化器有哈尔滨、大庆、高开区和哈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中俄科技合作中心,共支持孵化项目45项,投入孵化器管理中心与孵化器签订总合同,孵化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分项合同,孵化器管理中心孵化企业的成功率要达到70%以上,合同完成时,每个孵化企业的年产值须达到300万元。完善“发展资金”项目的评审确定工作。制定了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确定基本程序(内容包括:发展资金项目评审确定流程图、项目受理审查、技术审查、验收指标体系,项目异议处理规则和项目支持资金额度确定规则)。“发展资金”向民营科企倾斜。“发展资金”支持民营科技企业项目共140项,占总支持项目的83%,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本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李 阳 马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