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
2001年,黑龙江省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全面实行了“评聘分开”,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通过几年的教师队伍结构调整,高等院校教师队伍高级职务年龄老龄化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被晋升为正、副高级职称。中小学通过采取“三个倾向”(向第一线教师倾向、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倾向、向农村及师资薄弱学科倾向)政策,教师队伍结构渐趋合理。2001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到了3.27%,其中高中为16.99%、初中为4.36%、小学为0.34%;中级职务结构比例为35.98%,其中高中为44.43%、初中为36.51%、小学为34.26%。 (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