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接受非义务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缴纳学费。学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确定,并逐渐达到按培养成本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不同专业类别确定最高限额。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300元(不包括备品)。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其住宿费的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200元。省级重点专业、省部级重点校、国家级重点校收缴的各种学费标准,可在学费基础标准上分别上调10%、15%和20%等。学费收取按学年或学期进行,不得跨学年预收。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