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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毕业生就业

  省高等学校扩大了新兴学科和重点专业的招生数量,重点培养软件类、先进技术制造类、生物技术制药类等事关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发展的学科领域的高新技术人才,减少了社会需求量明显缩小的长线专业招生的数量,对哲学类、历史学类、文学类(部分专业)、天文、地理、海洋类等基础理论类专业实行了隔年招生和限量招生的办法。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哲学类专业本、专科当年招生35名,比上年减少了41.67%;历史学专业本、专科当年招生732名,比上年减少了42.86%;经济学类本、专科当年招生4 426名,比上年减少了57.96%;工学类专业本、专科当年招生25 432名,比上年减少了23.28%。2001年,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招生数量比招生计划增加了31.4%(招生计划为40 570人),其中本科增加了46%,专科增加了26.2%。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在新生调整专业过程中,无视有关规定,违规收费,分别收取新生转专业费432万元、370万元。两校已经分别受到了查处。自2001年开始,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全部实行在就业规定范围内,以学校为主导,通过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办法签订就业协议,经省教育厅审核后落实就业方案的办法(师范类毕业生从2001年招生开始)。对省短缺专业和急需并有需求单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含部委院校留成和外省院校毕业生)原则上在省内就业,控制人才的流失以保证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允许长线专业和在省内就业较难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到省外自主择业。定向毕业生、委托毕业生、边境保送生、在职毕业生、医学院定向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改变毕业去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一次就业率达到了81.8%,专科毕业生为49.5%。 (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