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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到2001年底,全省文化(文物)事业单位1 576个,从业人员11 423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9个,从业人员5 240人;有专业艺术院校和校外办学点9个;有公共图书馆97个,有县级文化馆(站)254个、人员1 497人,乡镇级文化站728个、人员879人;有全国文化先进县17个,省级文化先进县37个,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区20个,省级文化先进农场28个,省级文化先进林业局7个;有县级博物馆27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0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0多个;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137个,从业人员2 600多人;全年共投入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专款4 106万元,比上年增长39.2%。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