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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制改革

  本省出台了卫生事业财政补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政策。省卫生监督所和省疾病控制中心正式组建。全省13个市地普遍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社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哈尔滨、佳木斯等市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牡丹江等市以改组、改制、改建等多种形式,实行厂企医院和企业剥离,优化全市卫生资源配置。鸡西等市组建了医疗集团。 (宋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