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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

  县委书记:伍 鹏
    1956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2001年4月任现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万祯
    县 长:刘德诚
    1962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2001年4月任现职。
    副县长:屈广臣 李玉斌 吴 川
    县政协主席:杨树茂
    【概况】
    萝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境内有农垦宝泉岭分局所属6个国营农场及鹤北林业局所属8个森工林场。萝北辖区总面积6 762平方公里,人口231 54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6‰。
    200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65 17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 560万元,比上年增长14.4%;第二产业增加值13 551万元,比上年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23 059万元,比上年增长6.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 285元,比上年增长9.1%。三次产业之比为30:21:49。
    农业和农村工作   粮食总产达到1.53亿公斤,增长10.8%;农业增加值实现19 560万元,增长14.4%;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 116元,增长8%。畜牧业发展迅速,增加值增长16%,奶牛、黄牛、生猪饲养量分别增长21%、16%和9qo。绿色农业初步形成了绿色水稻、红小豆和山产品三大基地,辖区绿标产品已增至米、乳、豆三大品种4个品牌。
    工业经济
    全县地方工业完成增加值4 300万元,增长12.6%;利税678万元,增长37.5%。乳品业和木材加工业发展势头看好,效益大幅度提高。石墨、乳品、水泥、菱镁等重点财源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工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开放型经济   对俄贸易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进出口货物6.98万吨,超口岸开通以来过货总和。口岸轮渡码头顺利竣工,通关环境进一步改善。在俄养殖场规模扩大,生猪饲养量达到2 300头;与俄方签订了49年木材采伐合同,并已开始采伐。旅游业明显升温,龙江三峡国家森林公园已获批准,大马河漂流站开工建设,成功地举办了首届“七一六”戏水节,全年境内旅游达10万人次,境外旅游达3 592人次。
    个体私营经济   个体私营从业人员7 061人,增长23%;个体私营企业户数3 277户,增长22.2%;税收实现1 515万元,增长40.9%。
    财税金融   财政收入完成8 188万元,增长12%,创历史新高,实现了收支平衡,保证了各项事业正常发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8 227万元,增长32.4%;各项贷款余额183 313万元,增长1.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 204万元,增长3%。
    招商引资   全年完成招商引资额20 373.4万元,增长13.5%。其中,向上争取项目贷款2 601万元,争取项目资金10 401.5万元,通过横向联合引进域外资金7 370.9万元。
    城镇建设
    全省最大的县级广场凤翔广场顺利完工。新修了4条水泥路和10条沙石路。城镇房屋建设竣工5.8万平方米,康居工程5.1万平方米。拆迁违章建筑2 200平方米,改造了凤翔大街80基路灯,对城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进行了综合整治,县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文明村镇建设成效显著,被授予全省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名山镇被列为省级重点小城镇。
    社会事业   增加教育投入,新上高中微机设备,实现了凤翔镇“北三村”集中办学,高考录取率达到85%。开通“萝北科技网”,实施科技计划31项,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保持省级文化先进县荣誉。加强疫病防治和医疗保健,整顿了医疗市场。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被评为市级计划生育标兵单位。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并顺利通过省级生态示范县验收。实施“村村通”工程,新增电话6 000部。完成了部分有线电视网络改造,为实现网络升级奠定了基础。
    民主与法制   实行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和信访例会制度,及时排查解决了各类信访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顺利完成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成效明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三五”普法宣传先进集体标兵。
    【生态示范县】   萝北县生态示范县建设初始于1998年,《萝北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在省环保局生态专家的指导下编制完成,并于1999年通过了由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省自然资源所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论证。2000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该规划,同时,开始全面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2000年3月省环保局批准萝北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2001年11月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萝北进行考核验收,同年12月正式命名萝北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在省环保局的帮助下,又编制完成了《萝北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
    【“脱裙子”工程】
    为进一步整顿市容市貌,加强城市建设和规范管理,县政府决定实施“脱裙子”工程,即对占压道路红线、影响市容观瞻的临街门市房、违章建筑和围墙、栅栏进行彻底拆除,同时对部分街道进行相应改造。据统计,2001年共拆除违章门市房2 300余平方米,新修水泥路4条;截至2002年4月末已拆除临街门市房、违章建筑2 900平方米,围墙、栅栏1 300延长米。通过实施此项工程,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 (萝北县政府办公室 穆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