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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3月6日,省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将拖欠农民各种款项问题、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一些地方困难行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尤其是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企业转制和一次性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城镇居民动迁安置问题、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民营企业和无上级主管企业中劳资矛盾问题、复转军人安置问题等9个方面作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和情况。从3月开始,各地和有关部门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了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部署。省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6个检查组,于4月下旬对全省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刘恒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