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院立集体一等功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同心同德,爱岗敬业,以开拓、务实、廉洁、勤政的表率作用,带领大庆市两级人民法院争先创优,取得许多荣誉。1996年以来,大庆市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均被当地党委评为“一类班子”。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大庆市委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全省政法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集体标兵”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记抗洪抢险集体一等功。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辖9个基层人民法院有3个荣立集体一等功、2个荣立集体二等功、4个荣立集体三等功。两级法院共有136人(次)荣立一、二、三等功,有2名同志分别获得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全国法院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2002年6月17日,最高法院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