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启动简化审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与检察院联合通过了刑事案件普通秩序简化审理规则24条,正式启动简化审。该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适用简化审的条件,规范了适用简化审的提起程序,制定了简化庭审程序;对于适用简化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将需当庭出示的全部证据材料复印件或全部卷宗移交人民法院;对于证据材料较多的简化审案件,可在开庭前组织控辩双方交换证据。该规则还规定适用简化审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当庭宣判;对适用简化审案件的判决书,可以对“经审理查明”及相应的举证、认证部分进行简化。该规则实施以后,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庭审时间比原来缩短1/2左右。(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