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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情况分析

  与上年相比,除火灾死亡人数上升3.03%外,火灾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3.74%、25.4%和14.5%。连续两年没有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万元的特大火灾事故,连续45个月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火灾也得到有效遏制。发生的重大火灾起数是10年来最低的,发生重大火灾12起,死亡11人,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508.9万元。重大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0%、15.38%、15.38%和25.43%。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仅发生3起,死亡11人。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25%和15.4%。商业场所发生火灾183起,死6人,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4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商业场所火灾起数、死人、伤人、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8%、40%、60%和46.6%。商业场所发生重大火灾4起,直接财产损失141万元,重大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20%和58.7%。城乡居民火灾多发,伤亡较大。全省居民住宅、煤桦棚和柴草垛发生火灾9 445起,死51人,伤46人,直接财产损失897.8万元,分别占全省火灾各项指标的64.5%、75%、49%和27.6%。其中,重大火灾2起,死8人,伤10人,直接财产损失0.2万元;城镇居民火灾5 407起,死31人,伤31人,直接财产损失506.6万元;农村居民火灾4 038起,死16人,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391.3万元。农村居民火灾多发于柴草垛、粮食垛和煤桦棚,共发生3 057起火灾。从火灾发生区域看,城镇区域发生火灾占总起数的55.8%,直接财产损失占总损失的75%,重大火灾全部发生在城镇区域,农村地区火灾形势平稳,无连营火灾。本省绝大多数火灾为直接财产损失万元以下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干元以下火灾共发生13 533起,损失448万元,火灾起数占总起数的92.48%,损失占总损失13.8%;直接财产损失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751起,损失263.7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万~5万元的火灾214起,损失514.1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万 ~ 10万元的火灾65起,损失463.1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万 ~ 20万元的火灾44起,损失606.7万元;直接财产损失20万 ~ 30万元的火灾17起,损失451.4万元;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9起,损失508.5万元。以上数据表明,重大火灾损失占全年总损失的比重较大,是左右全省火灾形势的关键因素。从火灾死亡情况统计看,本省绝大多数火灾没有发生人员死亡情况,14633起火灾中,14 580起无人员死亡,死亡1人的火灾43起,死亡2人的火灾7起,死亡3人的火灾2起,死亡5人的火灾1起。火灾的季节性特征明显,重大火灾突出。春季(3-5月),全省发生火灾4 914起,直接财产损失l 199万元,发生重大火灾5起,死亡8人,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211万元。冬季(11-12月),全省连续发生6起重大火灾,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208万元。经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用火不慎导致的火灾占31.5%,直接财产损失占20.5%;违章用电引起的火灾占18.4%,直接财产损失占18.6%;放火案件占8.4%,直接财产损失占16.1%;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占5.1%,直接财产损失占9.5%;吸烟和玩火引起火灾占20.3%,直接财产损失占6.4%;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占10.3%,直接财产损失占15.1%。全省放火案件造成19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达462万元。夜间仍是火灾损失严重时段。夜间发生的火灾占火灾总起数的5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8.8%,受伤人数占总数的50%,直接财产损失占总损失的60%。夜间仍是重大火灾的高发期,在12起重大火灾中,有10起发生在夜间。夜间23时至凌晨2时发生重大火灾达9起,导致11人死亡,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均占重大火灾总数的70%以上。 (杨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