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与划界
城镇楼房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登记发证有了突破性进展。全省楼房发证70余万本,新建楼房发证全部实行了预登记制度;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8 000余宗,占全部应发证土地数的75%;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工作运行良好,有60个县(市)的建库任务基本完成;完成了实施新土地分类后的第一次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了数据汇总和成果整理,并一次性通过国家验收。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妥善处理了省政府交办的6起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完成了省人大、政协提案的调研答复工作,处理信访案件20余件,接待信访人员80多人次,调处各类土地纠纷25起;为32家农场进行了土地落界登记发证,完成了全省垦区各农场省发土地证书的年检审验工作,组织开展了垦区上市所涉及16家农场的土地变更登记。(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