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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加大对案件查处力度,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 023件,涉及土地面积630.98公顷。结案1 982件,拆除构筑物和建筑物20 903平方米,没收874平方米,收回土地63.05公顷,罚没款1 110.3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24件,吊销勘查证、采矿许可证12件,罚没款97.88万元。配合国土资源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全省共调查图斑582个,涉及土地面积1525.5公顷,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52宗,涉及土地面积307.5公顷。继续在全省开展创建“执法模范县”活动,泰来、肇州、五常、海伦4个县(市)被评为国家级“执法模范县”,省政府对27个省级“执法模范县”予以表彰,本省在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