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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5 006个,其中外资企业4个,内资企业5 002个;国有矿山500个,占矿山总数的10.00%,集体矿山2 811个,占总数的56.20%,私营矿山1 035个,占总数的20.69%,其他矿山656个,占总数的13.11%。开发利用矿种65种,年采掘固体矿石总量15 455.69万吨,其中煤炭产量6 715.13万吨,建筑用砂、石、土9 264. 05万吨。开采石油4 680.74万吨,天然气90.22万吨。年内全省各类矿山实现工业产值766.84亿元,其中石油工业产值693.81亿元,占总量的90.48%;煤炭工业产值58.66亿元,占总量的7.65%;贵金属、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等非金属矿产产值占1.87%。全省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数46.94万,人均实现工业总产值16.94万元。全省通过省级评审鉴定的矿泉水水源地259处,申报并通过国家级评审鉴定的矿泉水水源地4处,已建矿泉水企业99家。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实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对国企存量矿产资源采取进入市场搞活一块,企业保留一块,评估作价有偿使用一块的处置办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山1 787个,实现矿产资源出让金16 588.5万元,为改制企业显化资产7 600万元。全年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8.3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