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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省水利厅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管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首先,加强了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同时,加大了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交通、林业、森工、电力等部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止因生产建设活动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全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40个,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215.1万元。在开展国家级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和省重点治理工程,带动全省重点治理工作,在质量、标准、规模和前期工作上下功夫,建成一批“精品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万公顷,新建水土保持工程18 263座,完成土石方5 397.8万立方米。特别是黑土地治理首次在国家立项,并将于2003年启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项目。(刘自武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