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工程
2002年是全省全面启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第一年,纳入国家全部六大工程中的生态工程共有5项(除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分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全年总投资4.22亿元,其中国家专项投资3.79亿元。
退耕还林工程
全省规划退耕还林建设总任务为99.63万公顷,工程建设年限自2001年至2010年,建设范围包括全省13个市(地)、73个县(市、区)及农垦、森工两大系统,规划总投资222.6亿元。2002年下达专项资金计划1.2亿元,全年共完成退耕还林11.33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16万公顷的70.8%。其中退耕造林完成4.66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8万公顷的58.3%,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完成6.67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8万公顷的83.3%。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该工程现为四期建设阶段,已将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中的防沙治沙工程(已连续实施8年)、三江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松嫩干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界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四项工程归入其中。“三北”四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包括12个市、70个县(市、区),规划建设期为2001—2010年,规划总任务77.5万公顷,规划总投资27.9亿元。2002年国家正式启动黑龙江省“三北”四期工程建设,下达投资计划5 50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投资4 400万元。全年共完成三北工程造林6.55万公顷,占规划任务6.45万公顷的104.2%;完成治沙造林2.33万公顷,占规划任务2.24万公顷的104.2%;封山育林完成1.15万公顷,占规划任务的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黑龙江省是中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区之一。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实施两项重点工程,一是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二是湿地资源保护工程,使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3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500万公顷。同时建立湿地保护区,通过退耕还湿、生物多样性栖息地恢复、湿地保护区移民、湿地监测体系等工程建设,对全省重点湿地进行全面和有效保护。2002年,黑龙江省的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宾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项目国家已下达建设资金1 776万元,各项工程正在建设中。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完成了黑龙江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规划总规模54万公顷,总投资29.9亿元,规划涉及黑龙江省11个市、50个市县,建设期13年(2003—2015年)。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
国家批准黑龙江省进人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省,并确定黑龙江省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和大型湖库区及国家重要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34个县(市)43个单位进入试点,总面积334.4万公顷,规划补偿基金2.5亿元。全部完成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国家第一批已下拨补助资金1.25亿元。(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