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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2002年省委确定的9项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开展“学浙闽、找差距、快发展”活动,省政府转发了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批选择182户国有企业,赴浙江省进行产权招商,组建了省企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网络服务平台。全省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面和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面分别达到了90.7%和85%,大庆、鹤岗、绥化等地的国有中小企业基本实现了民有民营。按照国家要求,在全省33户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中开展了“三分开”、“两独立”检查活动,提出了整改意见,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经营机制的转换。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企业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工作,全年新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9户,筹集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约7.9亿元。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北钢集团、佳纸集团、哈尔滨亚麻集团等7户全省首批试点企业制定了分离办社会职能方案。北满特钢、哈尔滨煤机厂、黑龙江毛纺厂、黑龙江乳业集团等企业的资产重组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2002年,国家批准本省11户企业列入破产计划,预计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7.9亿元,为兴山、岭东、岭西煤矿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2.3亿元,使3.4万名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新报9个项目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建议名单,预计核呆账6.2亿元,其中6个煤矿破产项目可争取中央财政补助21.6亿元。企业债转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累计已有24户企业的债转股方案获得国家批准,转股总额173亿元,有9户企业登记注册了新公司,涉及转股额80亿元。出台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改善投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意见》、《关于加强我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省中小企业局已挂牌成立,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式开始运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邵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