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
(1)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2002年初,国务院下发了重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5月30日省政府召开了第79次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并列入政府督办事项。6月7日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组建了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部署了本省建设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调整撤并管理机构、清理回收单位和项目贷款,以及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事项工作。全省13个市地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总数316人,其中部门代表118人,占37%;工会和职工代表98人,占31.4%;单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0人,占31.6%。明确了办事机构,对承办事项和日常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调整撤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市、县级管理中心进行了认真的调整和清理,截至10月31日,全省13个市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了调整撤并工作。新成立的13个在设区城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中副局级单位1个,处级单位6个,副处级单位6个);正副领导职数36人,人员编制502人,内设机构3~4个,最多9个,网点编制由市中心配备。设立6个分中心(其中哈尔滨市3个,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各1个);49个管理部(处);28个委托银行代办的网点。在机构调整中,原市级中心272名从业人员基本上原数保留,个别领导进行了调整。县级中心人员除择优录用外,已由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了妥善安置。清理回收住房公积金单位和项目贷款。全省截至2002年底,单位和项目贷款余额为4.5亿元,占归集余额的4.5%,其中逾期额为3.7亿元。清理回收3 757万元。贷款余额为4.19亿元,其中逾期额为3.37亿元。各市地在清理回收过程中,普遍采取明确责任、专人负责、逐一排查,并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了清收的工作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重新颁布的《条例》和《通知》精神,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省建设厅成立了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公室,省编委已正式下发文件。省监管办与省房改办合署办公,2002年正式开展工作。另外,按照建设部在全国各省区、市,以及设区以上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网络信息系统的要求,本省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26日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大归集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2002年各市地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同时,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已达到122.95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归集任务。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额为23.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1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16.56亿元,放贷户数47 385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8亿元和7 806户。(2)继续深化房改,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全省13个市地、省直机关、电力系统,全部出台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根据本辖区和本系统的实际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继续开展了贷款补贴。继大庆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地区、齐齐哈尔市实施补贴以后,2002年哈尔滨市、省直、电力等城市和系统,全面推进了调查摸底和建立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工作。据统计,全省累计发放补贴6.7亿元,补贴人数约5万人。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也取得了进展。全省13个市地全部出台了《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牡丹江市还配套出台了《企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操作程序》、《企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参考袼式和要点》、《东安区81家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试点单位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企事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采取的形式、补贴标准、有无房职工的界定、住房补贴资金来源、解决职工住房的渠道及模式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市地还通过政府出台政策,利用自用土地采取集资建房、定量补贴、提租补贴、合作建房等形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全省3 000多家大中型企业中,已有200多家企业实施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占大中型企业的7%。继续出售公有住房,推进廉租改革和廉租房建设。2002年全省继续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除部分市地取消尤惠价格外,其余城市仍然按成本价发售现公有住房。截至三季度末,全省累计出售公有住房43.13万平方米,公房出售率已达到82%,中小城市已达到95%。回收资金总额175.25亿元,余额31.4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归集26.79亿元,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归集148.45亿元。绝大部分售房款做到了专项专用,在175.25亿元回收资金中,用于建购房114.63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的住宅建设。租金改革和廉租房建设也在同步进行。全省平均租金已达到1.55元/平方米,部分城市已达到成本租金。随着住房租金的调整,全省廉租房建设已开始启动。大庆市已拿出600套住房开始向贫困职工实施实物配租,已为85户贫困职工实行实物配租,财政补贴资金421万元。牡丹江等其他城市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提租补贴、差额补贴和腾串旧房等方式对城市居民中的“双困”职工解决廉租问题。以房改推进住宅建设,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来,全省累计公有住房出售率为82%,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由1995年的14平方米,提高到18.8平方米。住房制度改革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2002年全省城镇住宅投入、住宅竣工面积、销售收入、人均建筑面积等各项指标都创历史最高水平。(刘本岐 刘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