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防治
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年度计划,完善了总量控制台账、监测统计等基础工作,年度平均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1.5%。加强新改扩项目环境管理,严格“三同时”制度,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共审批新建项目5 182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大中型项目90项,对1996年以来省环保局审批的128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清理。成立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规范环评评审程序。进一步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强化对工业污染源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督,重新核定占全省污染负荷65%以上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并组织调整了市控、县控污染源。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全省开展了危险废物调查,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哈尔滨、大庆、牡丹江3个城市成为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全省实行清洁生产企业达100余家。(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