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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队伍建设

  对部分市地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和知识结构。在各级局中层领导干部中普遍实行了竞争上岗,在一些县(市)、区局领导干部中试行了公开选拔。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考察预告制和岗位交流制。省局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1期县(区)局长更新知识培训班,在竹税务培训中心举办了2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1期执法资格培训班、5期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培训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985个建制单位已有984个进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创建面达99.8%。其中有1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国务院纠风办命名为全国文明行业建设示范点;2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或青年文明号;13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45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13个市地局中有12个被地方党委、政府命名为文明系统。全省国税系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在5月份召开的省第9届劳模会上,省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单位称号。2003年1月份,省局机关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李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