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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保证了地方金融平安,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全省各项贷款比上年增加260.4亿元,同比多增56.6亿元。贷款重点支持了居民消费、农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和重点行业、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在东北三省率先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密切银政企之间的联系,加强金融服务,与省市计委等政府有关部门多次举办项目推介会,积极促进银企合作,采取建立项目信息库,筛选项目单位向各商业银行推荐介绍,以银企双方双向自愿选择、自愿结合的形式,为银企合作搭建了平台,促进了项目融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面向“三农”,及时发放支农再贷款,2002年末支农再贷款余额4.46亿元,比上年增加3.22亿元。合理发放短期再贷款,解决商业银行资金临时困难。累计发放短期再贷款52.4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临时资金需求,增强了商业银行资金运营能力。严格管理政府借款,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承办行的关系,做到政府借款科学有序运作。严格规范管理再贴现,促进票据市场稳健发展。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登记查询软件系统”,确保再贴现资金合规发放。全年累计办理再贴现57笔,金额1.1亿元,重点支持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方财务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的票据业务开展。加大监督管理检查力度,确保货币信贷政策正确执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了2次检查,共检查了123个金融机构,重点检查520户国家大型企业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执行情况,对违规机构及时进行了处理。切实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平安。坚持“适应需求,适度竞争”的原则,积极支持新设机构发展和完善。批准农业银行省分行、建设银行省分行营业部、直属支行及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红博支行开办了“代客外汇买卖”、“工程造价咨询”、代理销售“大力神”杯黄金制品等9项中间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各家银行的业务发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按照年初金融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各专业均制订了考核评比方案,并将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下发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执行,有效促进了金融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强化会计财务管理,提高结算水平。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比上年增加260亿元,同比多增57亿元。加强与政府、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将辖区货币信贷执行情况,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向省市党政经济综合部门进行通报,增强了他们对货币政策及执行情况的认识,加大了货币政策传导力度。金融服务有新举措,要求各商业银行以发展为主题,努力挖掘信贷资源,开拓贷款营销市场;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为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加快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步伐,全面提升全省经济运行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金融保障。大力推进消费信贷,其发展势头良好。2002年末,仅哈市消费贷款余额83.9亿元,比上年增加30.5亿元,增长57%,占哈市新增贷款的21%。政策引导,国家助学贷款落实有力。截至年末,全省国家助学贷款余额3 629万元,比上年增加2 088万元,是前3年的l倍多,增长136%。合规有效,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得当。加大支农再贷款发放力度,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政策引导,提高农业贷款份额,促使支农再贷款真正用于“三农”。在支农再贷款的发放管理上,严格执行旬报制度,实行三级台账管理,确保支农再贷款用途合理。全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5.09亿元,比上年增长81%。用好短期再贷款,2002年人民银行对省市两级商业银行累计发放短期再贷款56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临时资金需求,增强了商业银行资金运营能力。票据业务更加规范,建立再贴现岗位主副审制度,使再贴现业务的办理更加安全规范。全年共办理再贴现业务77笔,1.42亿元。及时发放政府借款,向黑国投清算组发放政府借款1亿元,用于原黑国投个人债务兑付。(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