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金融监管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与哈尔滨监管办认真落实总分行监管工作要点,适应监管职责调整的需要,在人员不增、监管面扩大的情况下,改进监管方式,规范监管标准,强化监管手段,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人行哈中支行完善监管制度,做好日常监管。继续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继续完善以“审核书”为载体的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审核了696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完成了对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001年度的考核。加强机构和业务管理。坚持“适应需求、适度竞争”的原则,积极支持新设机构发展和完善。招商银行在哈尔滨设立了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哈尔滨设立了代表处。先后批准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了2个自助银行,筹建自助银行2个。批准撤并102个机构、129个机构迁址、30个机构升格,12个信用社和19个储蓄所变更隶属关系,为全辖1 494个机构及时换发了许可证。批准10个机构开办外币储蓄、外汇兑换业务,批准农业银行省分行、建设银行省分行营业部、直属支行及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红博支行开办了“代客外汇买卖”、“工程造价咨询”、代理销售“大力神”杯黄金制品等9项中间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各家银行的业务发展。积极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全年已评定信用户的农村信用社219个,已评定信用乡镇11个、信用村216个、信用户17.6万户,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21 220万元,占已发放农业贷款总额的12.4%。加强非现场监管,完成了农村信用社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全面更新工作,建立了科学高效的非现场监控指标体系,按月对辖内机构经营状况、监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完成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的机构年检工作。对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继续实施重点监管,并取得明显成效。继续加强对该行支付动态的监管,并促请地方政府落实化解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的各项措施。努力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做好督促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哈尔滨证券交易营业部“二手国债”登记和对债民宣传解释工作。并与公安部门配合,疏导债民远离政府办公楼,化解了挤兑风险。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加班加点进行债权确认和兑付,2002年已经完成了50万元以下所有自然人债权的登记、兑付工作,共兑付资金42 000万元。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和哈国投改组工作力度,确保金融秩序稳定。全年共制止非法集资活动3起,督促哈国投加快重新登记步伐,完成股东入股资格、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上报等各项重组工作。5月25日,该公司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26家获准重新登记的投资公司。在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保持了双下降趋势。2002年末,全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27.55亿元,比上年减少12.38亿元;不良贷款比率34.81%,比上年下降3.85个百分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继续好转,全年减亏7.58亿元。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贷款544.31亿元,比上年减少36.61亿元;不良贷款比率65.32%,比上年下降0.77个百分点。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贷款7.49亿元,比上年减少0.12亿元;不良贷款比率2.67%,比上年下降0.24个百分点。资产管理公司处理账面原值(不含债转股)81.6亿元,回收资产18.2亿元,其中回收现金10.8亿元。哈尔滨监管办依法对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机构和人员。根据总分行的统一部署,全年共开展现场检查30项,其中受理总分行信访核查4项。派出现场检查组165次,累计检查机构396个下发《违规整改意见书》23份,《金融行政处罚告知书》12份,《金融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处罚违规金融机构13个,建议处罚有关责任人116人,罚款6.6万元。(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