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
按照总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省分行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干部交流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交流条件、工作岗位需要的省分行处长、市(地)分行行长、县(市)支行行长进行岗位交流任职。截至2002年底,省分行机关处级干部进行岗位交流8人;市(地)分行领导干部交流任职10人;县(市)支行交流18人,县(市)支行副行长交流23人。省分行始终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在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坚持把思想品德和领导作风放在第一位,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02年,省行共对7个市(地)分行和26个县(市)支行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或补充,任免市(地)分行和县(市)支行行级领导干部16人次和47人次。通过几次调整和交流,进一步改善了各行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了各行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