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
2002年,全省盐业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盐专营的“三证”管理制度和“五统一”管理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食盐专营的各项政策。年初,省盐务局(公司)根据国家食盐调拨计划及时与产区进行了沟通,签订了购销合同;同时下达了各市县年度运销计划,对库存较大的市县,争取了核减部分调拨计划的政策。省盐务局(公司)继续实施“三二一”目标管理工程,并在4月、8月、10月分别召开了三次全省运销工作专题会议,全年超额完成了各项食盐运销工作目标。截止到12月末,全省完成调入计划20.8万吨,完成国家计划的l12%;全省完成销售计划24.2万吨,占年度计划的106%,比上年同期多完成1.8万吨;全省库存下降到13.5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3万吨,基本达到了合理库存水平。为了保证全省人民吃上合格碘盐,省公司以省碘盐质量检测中心为主,建立了碘盐质量检测网络,实行食盐质量负责制度,对购进、分装、仓储、销售各环节食盐进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人确保碘盐质量,要求各级企业要配齐相应检测设备、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同时为填补本省品种盐空白制定了《畜牧盐质量标准》和《腌渍盐质量标准》。省盐务局所属晶花碘盐包装有限公司,完成了新厂区的建设工作,建成了现代化的办公楼和生产车间,添置了先进的十色印刷设备,大大提高了碘盐小包装的印刷质量和防伪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食盐专营工作水平,省盐务局组建了晶花碘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全省统一碘盐纸箱外包装,省粮食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厅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统一实行碘盐纸箱外包装的通知》。开展了全省盐业企业整顿工作,全省盐业企业减员分流人员2 394人,按人均销量100吨配备1人的标准,占超编人数的61%;清回陈欠盐款1 496万元,占全省陈欠盐款的25%;全省亏损企业由49个降至27个,亏损额减少360万元;全省有45个赢利单位,赢利额为547.35万元。(付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