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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社会公益类(含农林)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起草了《关于深化省属社会公益(含农林)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改革基本思路: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机构,都要向企业化转制;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的科研机构,有面向市场能力的也要向企业化转制。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科研机构,通过优化内部结构、分流人员、转变机制,重新核定编制,经省科研机构体改领导小组认定后,仍作为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性机构管理运行。既不能转为企业,又不能承担科研任务的,退出科研机构序列,作为一般事业单位管理。鼓励科研机构进入高等学校,与高校合并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省属各公益类院所积极行动,为启动改革做好思想发动和调整结构、分流人员、转变机制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农垦科学院在农林类院所中率先推进改革,所属研究所中已有4家转为科技型企业。(叶彩星 王 镭)